26日,洛报融媒关于洛阳市“取消户籍地、居住地申请限制,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”的报道引起读者关注。有读者咨询,困难群众如何申请临时救助?需要哪些申请材料?当日,洛报融媒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。 26日,洛报融媒关于洛阳市“取消户籍地、居住地申请限制,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”的报道引起读者关注。有读者咨询,困难群众如何申请临时救助?需要哪些申请材料?当日,洛报融媒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。 26日,洛报融媒关于洛阳市“取消户籍地、居住地申请限制,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”的报道引起读者关注。有读者咨询,困难群众如何申请临时救助?需要哪些申请材料?当日,洛报融媒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。 “临时救助对象范围包括家庭对象和个人对象,临时救助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。”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相关负责人说。 家庭对象是指因意外事件,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,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;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,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。 个人对象是指因遭遇火灾、交通事故、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,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,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。其中,符合生活无着落流浪、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,由县级政府救助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提供临时食宿、急病救治、协助返回等救助。 此外,因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、公共卫生、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,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,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,按照有关规定执行。 该负责人介绍,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个人,按照我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、救助人数和困难延续时限(以月为单位),发放1至3个月的临时救助资金,情况特殊的不得超过6个月。原则上,同一事由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临时救助,同一家庭或个人全年享受临时救助不得超过两次。 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,可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、发放实物、提供转介服务等方式救助。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或医疗、教育、住房、就业等专项救助条件的,要协助其申请;对需要通过慈善项目、发动社会募捐、提供专业服务、志愿服务等形式给予帮扶的,要及时转介。 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向所在地乡镇政府(街道)(以下简称乡级政府)提出临时救助申请,乡级政府审核后,由县级民政部门做出审批决定。受申请人委托,村(居)民委员会或其他单位、个人可代为提出临时救助申请。 申请临时救助应按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,无正当理由,乡级政府不得拒绝受理;情况紧急的,乡级政府可先行受理,紧急情况解除后,按规定补齐相关证明材料。救助管理机构受理救助申请时,不得收取任何费用。 对不持有当地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,县级民政部门、救助管理机构可以按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有关规定审核审批,提供救助。对申请临时救助的非本地户籍居民,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审核工作。(洛报融媒记者 余子愚 实习生 马晴晴 通讯员 蒋梦蝶) |